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1500立方米高炉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(二期)竣工公示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等要求,我公司应在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,公开竣工日期。
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500立方米高炉1座及其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于2019年4月16日经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,批复文号为豫环审【2019】15号。该项目2套600t环保石灰窑于2019年11月23日开工建设,于2021年10月20日主体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,特此公示。
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
2021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