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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1500立方米高炉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(二期)竣工公示
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4号)等要求,我公司应在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,公开竣工日期。

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500立方米高炉1座及其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于2019416日经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,批复文号为豫环审【201915号。该项目2600t环保石灰窑于20191123日开工建设,于20211020日主体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,特此公示。

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

202110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