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公示

一、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贮存等情况。

1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关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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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危险废物有关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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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

1、污染防治设施: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落实“三防”措施,设有围堰、导水渠、收集池;规范化危险废物贮存场所,设有固体废物贮存(处置)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,设置警示标识。

2、污染防治措施: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、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,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、数量、流向、贮存、利用、处置等信息;我公司炼钢厂区建有钢渣综合回收利用处理场地(5000㎡1座,位于厂北部,所有渣均在钢渣综合回收利用处理场地进行处理后65%回收利用35%尾渣外售给永城雷鸣商贸有限公司;高炉炼铁水渣外售给五矿矿业(安徽)开发有限公司、永城雷鸣商贸有限公司,作为建材使用,以上合作单位均有处理能力与合法资质。

危险废物:危险废物执行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严格落实八项制度,按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相关信息,废机油收集后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新乡市龙博环保废物处理中心、焦作市顺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安全处置。

三、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

我公司未发生过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

 

 

 

2022年02月 22日